兒童護理用品測試工程師告訴你:歐盟CE認證安全座椅不合格解讀,避免踩坑!
| 更新時間 2025-01-03 20: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測試周期 5-7天 寄樣地址 深圳寶安 價格費用 電話詳談 聯系電話 17324413130 聯系手機 17324413130 聯系人 羅卓文 立即詢價 |
本“情況說明”適用于兒童用汽車安全座椅(兒童約束系統:CRS)。通過配備兒童約束系統,安全座椅用于機動車運送兒童。這類產品(包括嬰兒提籃、輔助座椅)能夠固定在機動車上。其設計目的是在車輛發生碰撞事故或突然減速的情況下降低乘員受傷的風險。
“ISOFIX”是一種將兒童約束系統與車輛連接的系統,包括車輛上的兩個剛性固定點、兒童約束系統上的相對應的剛性連接裝置,以及限制兒童約束系統翻轉的裝置。
根據兒童體重,兒童約束系統分為五個組別:
0組,用于體重小于10 kg的兒童;
0+組,用于體重小于13 kg的兒童;
I組,用于體重9 kg 到18 kg的兒童;
II組,用于體重15 kg 到25 kg的兒童;
III組,用于體重22 kg 到36 kg的兒童。
ISOFIX兒童約束系統分為7種ISOFIX尺寸類別,如第16號法規附件17附錄2所述(見下文“主要適用的法律法規”):
A — ISO/F3:全高度前向的初學走路兒童用 CRS
B — ISO/F2:降低高度前向的初學走路兒童用 CRS
B1 — ISO/F2X:降低高度前向初學走路兒童用 CRS
C — ISO/R3:全尺寸后向的初學走路兒童用 CRS
D — ISO/R2:縮小尺寸后向的初學走路兒童用 CRS
E — ISO/R1:后向的嬰兒用 CRS
F — ISO/L1:左側向的CRS (便攜床)
G — ISO/L2: 右側向的CRS (便攜床)
這是常見風險示例的清單。然而,制造商必須對產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應涵蓋與其相關的所有可能的風險,以及可能采取的減輕這些風險的措施。風險的一般定義及其與危險的關系請查閱“情況說明”——“風險管理”。
1. 機械/物理風險:
發生事故時,對使用者的保護不足。
小零件可能導致36個月以下的兒童窒息。
如果長的繩索超過規定長度,可能會導致絞扼窒息。
銳利的邊緣和可能會導致切傷、擦傷和其他傷害。
2. 化學風險:
如果超過允許的限值,危險化學品可能會給健康帶來短期和長期的負面影響。
3. 易燃風險:
易燃材料會迅速點燃從而導致火災
4. 衛生風險:
制造產品所用材料受到微生物或其他污染可能導致發炎和感染。
風險的一般定義及其與危險的關系請查閱“情況說明”——“風險管理”。
危險產品案例可在“安全門”網站上獲取針對歐盟在售的危險安全座椅所采取措施的具體案例。在文本搜索框中輸入“安全座椅”(但不要加引號)并在“產品類別”下選擇“兒童護理用品和兒童設備”可以查看被通報的案例。更好地了解安全座椅安全評估中或安全座椅制造商所犯的錯誤,有助于避免重蹈覆轍。
主要適用的法律法規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法規涵蓋了安全座椅的主要要求: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44/04號法規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129號法規(R129/02)
請注意,根據歐盟《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對于消費者來說,所有產品都必須是安全的。
根據該指令,如果產品符合歐洲層級或成員國層級的法律規定的所有安全要求,則該產品是安全的。
“安全產品”是指——
在正常或可預見的合理使用條件下,沒有任何風險或僅存在與產品用途相符的Zui低風險的任何產品,這種產品被認為是可接受的,并符合對人員安全和健康的高水平的保護要求 。
必須特別考慮以下幾點:
產品的特性,包括其成分、包裝、說明書 。
如果可以合理預見它將與其他產品一起使用,對其他產品的影響。
產品的外觀、標簽、使用及處置的所有警示和說明,以及任何與產品有關的其他說明或信息。
使用該產品時面臨風險的消費者群體,尤其是兒童和老年人。
制造商必須考慮他們的產品是否對兒童還有“玩耍價值”,例如,因為它具有搖鈴的效果或附有一些其他的玩具或可玩耍的物品(如附在座椅上 的毛絨玩具)。這是因為具有玩耍價值的產品會被視為玩具,必須符合《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所有要求。只有當制造商將預定的玩耍價值加入了產品中,才能將其視為該《指令》中的玩具。歐盟已經發布了大量關于玩具安全的指南來幫助制造商,其中包括第4號指導文件(請點擊此處查看),該文件專門幫助制造商考慮也可能屬于玩具定義范圍的兒童護理用品的問題。
如欲獲取關于玩具要求的詳盡“情況說明”,請前往(此處)
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
下面還進一步總結了一些重要、適用的法律法規:
REACH(《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限制商品中的化學品。REACH將管理化學品風險和提供化學物質安全信息的責任交給了業界。制造商和進口商必須收集其化學物質性質的有關信息,以便安全處理這些化學物質,并在中央數據庫中登記這些信息。
CLP 法規(《關于物質和混合物分類、標簽和包裝的法規》)——該法規要求制造商在將危險化學品投放市場之前,對其進行適當的分類、加貼標簽和進行包裝。
所有產品信息必須有安全座椅銷售所在國的官方語言文字。
聯系方式
- 電 話:17324413130
- 檢測工程師:羅卓文
- 手 機:1732441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