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經濟聯盟公布《含尼古丁產品技術法規》草案
| 更新時間 2024-12-26 20: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測試周期 10-25天 寄樣地址 深圳寶安 價格費用 電話詳談 聯系電話 17324413130 聯系手機 17324413130 聯系人 羅卓文 立即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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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歐亞經濟聯盟公布《關于含尼古丁產品的技術法規》草案(TR EAEU/20),并宣布將從9月5日起至11月30日止展開為期86天的公開討論以作出*終決定。該技術法規對含尼古丁產品,包括含尼古丁電子煙液(也包括無尼古丁電子煙液)、使用尼古丁輸送系統時氣溶膠中物質的含量及信息要求,制定了統一的強制性要求,旨在聯盟關稅區內適用與執行。該技術法規中還制定了含尼古丁產品包裝要求、符合性評估表格、識別規則、標簽要求和使用規則,以確保含尼古丁產品在聯盟境內的自由流通。
本期為您介紹該TR草案中的部分內容,助您提前了解歐亞經濟聯盟電子煙管控新規。
a.含尼古丁產品在聯盟成員國市場上流通的前提是其符合TR EAEU/20技術法規的要求;
b.也須符合其他聯盟技術法規要求通過符合性評估程序,在聯盟成員國市場上用產品流通的單一標志進行標記;
c.還須對產品適用性進行確認,未經確認的產品不得在聯盟市場上使用單一的產品流通標志,也不得在市場上發行。
產品識別規則a.根據產品設計,尼古丁消費裝置分為一次性和可重復使用(開放式和封閉式)裝置:“一次性裝置”是一種尼古丁輸送系統,用填料填充,無需更換,設計用于一次性使用;“開放式裝置”是一種可重復使用的裝置,它包含一個容器,設計用于在填料消耗時填充填料。根據填料的不同,開放式裝置可以是液體混合物的開放式裝置,也可以是煙草/非煙草混合物的開放式裝置。“封閉式裝置”也是一種可重復使用的裝置,用于消費煙液的產品。
b.根據填料類型,尼古丁消費裝置分為液體混合物裝置和煙草/非煙草混合物裝置及其組合;
c.根據含尼古丁產品類型,封閉式設備可以是含尼古丁/無尼古丁液體的消費設備,也可以是加熱煙草制品(加熱煙草)/加熱煙草混合物/非標準混合物/用于加熱的非標混合物的設備。
a.生產含尼古丁產品時,不允許使用聯盟成員國國際條約禁止販運的物質及TR EAEU/20附錄2所列物質或植物;
b.生產含尼古丁產品時,允許使用甘油、丙二醇與尼古丁,但其原料純度分別不得低于94wt%、95wt%與99wt%;
c.液體混合物中尼古丁濃度不應超過20mg/mL;
d.一次性使用的含尼古丁產品中液體混合物的體積不得超過2mL;
e.液體混合物儲液容器的體積不得超過10mL;
f.含尼古丁產品消費過程中產生的100立方厘米氣溶膠中的物質含量(用于加熱的煙草混合物和用于加熱的非標準混合物除外)不得超過下表限值。
該TR附錄2中規定,瓊脂酸、醋酸維生素E、樺木焦油、雙乙酰、二乙二醇、含有游離或結合氰化物的苦杏仁油、黃樟油、杜松子油、樟腦油、樟腦、香豆素、紅花、乙二醇等物質/成分/特定植物禁止用于生產含尼古丁產品。
歐亞經濟聯盟(EAEU),又稱歐亞經濟委員會,成立于2015年。其成員國目前包括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白俄羅斯、吉爾吉斯斯坦與亞美尼亞,該五國均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合作伙伴 。聯盟的目標是在2025年前實現聯盟內部商品、服務、資本和勞動力自由流動,并推行協調一致的經濟政策。
據部分消息報道,EAEU主要成員國俄羅斯認為對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已勢在必行,此次公布的TR EAEU/20也已印證歐亞經濟聯盟對于新型煙草制品管控的法規體系已初步建立。有意出口該經濟區市場的相關企業,可密切關注法規制/修訂及實施進展,以確保產品合規順利出口。
電子煙具成品及配件CB測試服務
IEC 60335-1、IEC 60335-2-29、IEC 62133-2等。
電子煙具/煙液/煙氣有害物質測試服務
特定有害物質如:尼古丁、醇類、醛酮類、酰類、亞硝胺、痕量金屬、VOC等;
特定法規要求如:TPD、SASO、ECAS、RoHS、REACH、FCM等;
零售商及品牌商指定的其他測試要求。
電子煙出口通告及認證服務
歐盟TPD通告、英國MHRA通告、新西蘭HARP通告、危險混合物歐盟PCN通告、歐盟CE認證、美國FCC認證等。
電子煙法規培訓服務
歐盟TPD、英國MHRA、新西蘭HARP、澳大利亞、美國PMTA、加拿大、阿聯酋、沙特等電子煙法規及管控要求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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