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 歐盟正式發布了關于通用充電器的修訂指令Directive (EU) 2022/2380
| 更新時間 2024-12-27 20: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測試周期 5-7天 寄樣地址 深圳寶安 價格費用 電話詳談 聯系電話 17324413130 聯系手機 17324413130 聯系人 羅卓文 立即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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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于2022年12月7日在官方公報OJ正式發布了關于通用充電器的修訂指令Directive (EU) 2022/2380,以補充RED指令Directive 2014/53/EU中3.3(a)對通用充電接口的具體實施要求。
該修訂指令涵蓋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數碼相機、無線耳機、手持游戲機、便攜式揚聲器、電子書、鍵盤、鼠標、便攜導航及筆記本電腦等,共13類無線設備,未來可能會更新產品類別。
新指令將于2024年12月28日起,在所有歐盟成員國強制實施。其中,對筆記本電腦設備的要求將于2026年12月28日強制實施,在強制日期之后進入歐盟市場的新設備都應滿足該指令要求。
新指令主要內容 主
要內容
修正了原指令Article 3.3 (a)條款,并加入Article 3.4條款,補充了對于通用充電接口的具體實施要求。
更新了生產商manufacturer,進口商importer,分銷商distributor等economic operator的責任和義務
上述13類產品只要能夠通過線纜進行充電,都被要求強制配備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標準的USB Type-C ?充電接口并能夠使用符合相同標準的充電線纜進行充電,其中支持快充的設備應符合EN IEC 62680-1-2:2021標準的USB PD(Power Delivery)協議。
無線產品在歐盟市場銷售流通時,可選擇是否配備充電器,并明確說明書,外包裝或標牌中需要體現充電器的類型和配備情況,信息要以可讀可見的方式顯示,下圖為標簽示意圖(需等比例縮放),其中a應該不小于7mm。
產品配備充電器:
產品不配備充電器:
5. 標牌中需體現充電規格,下圖為標簽示意圖(需等比例縮放),其中a應該不小于7mm。
其中XX為無線設備充電所需的*小功率對應的數字,該數字確定了充電器為無線設備充電所需的*小功率。
其中YY為無線設備實現*大充電速度所需的*大功率的數字,該數字確定了充電器至少需要提供的功率以實現該*大充電速度。
當充電器支持USB PD的時候(充電電壓大于5V,電流大于3A或功率大于15W),則應顯示縮寫“USB 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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