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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工17324413130

              歐盟RoHS附件Ⅳ首次新增鄰苯豁免條款

              更新時間
              2024-12-26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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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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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15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EU) 2021/1978,(EU) 2021/1979和(EU) 2021/1980指令,修訂歐盟RoHS指令(2011/65/EU)中附件IV(醫療設備和監測/控制設備中對應限制的豁免應用)的相關豁免項,增加了45,46和47三項豁免。




              具體更新如下:


              第45項豁免

              用于分析人體體液和/或透析液的離子選擇性電極中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適用范圍及日期:適用于第8類產品,截止至2028年7月21日。



              第46項豁免

              磁共振成像(MRI)探測器線圈的塑料組件中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適用范圍及日期:適用于第8類產品,截止至2024年7月1日。



              第47項豁免

              從醫療器械(包括體外診斷醫療器械)中回收并用于維修或翻新的零部件及其附件中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前提是重復使用發生在經過審核的封閉的B2B的回收系統中,并且部件的每次重復使用都已通知消費者。


              適用范圍及日期:適用于第8類產品,截止至2028年7月21日。



              注:豁免,是指電子產品中某些材料可以暫時不符合RoHS指令的限量要求。RoHS2.0指令豁免清單分別列于2011/65/EU的附件Ⅲ和Ⅳ中,其中附件Ⅳ是專門針對醫療和監測控制設備應用的豁免條款,附件Ⅲ則是針對所有電子電氣設備應用的豁免條款。


              RoHS指令要求成員國確保投放歐盟市場的電氣和電子設備(EEE)滿足該指令附件II中列出的有害化學物質(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醚、多溴聯苯和鄰苯二甲酸酯)。基于當前科技手段以及特定設備要求,對于某些特定電子器件、醫療器械及監測/控制設備制定了相應的豁免;同時也考慮到新技術新材料的出現,相關豁免也設定了相應的豁免截止日期。

              RoHS指令涉及的產品范圍相當廣泛,幾乎涵蓋了所有電子、電器、醫療、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產品,它不僅包括整機產品,而且包括生產整機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裝件,關系到整個生產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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