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丨REACH 4.0版指南物品測試解讀
| 更新時間 2024-12-27 20: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測試周期 5-7天 寄樣地址 深圳寶安 價格費用 電話詳談 聯系電話 17324413130 聯系手機 17324413130 聯系人 羅卓文 立即詢價 |
歐盟REACH法規(《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是一項綜合性的物質管理法規,其目的是為了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提供高度保護。在REACH法規中對管制物品中的高關注物質做出了明確的要求。
依據第3(3)條款款定義,物品(Article)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它被賦予了特定的形狀、外觀或設計,比它的化學成分更能決定其*終功能的產品。
依據第7(2)條款“關于物品內物質的通報”的規定,帶有候選清單內高度關注物質的物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若符合以下條款,應按要求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提交一份通報:
物品中的高關注物質的濃度大于0.1%。
每個生產商或進口商每年持有的物品中的高度關注物質的總量大于1噸。
依據第33條款“關于傳達物品中物質信息的責任”的規定,帶有候選清單內高度關注物質濃度大于0.1%的物品的供應商,應向物品接收者提供充足信息(至少應包含高關注物質的名稱),確保供應商安全使用物品。
為幫助企業更好地遵守REACH法規,特別是其中的第7(2)條款和第33條款,歐洲化學品管理局于2011年4月頒布了一份指南文件。據該指南文件顯示,應將一件“物品”中高關注物質0.1%的限值用于“整件物品”(復雜物品或整件產品)。而在第4版指南文件中,明確將0.1%的限值用于“整件物品中的每一件物品”(整件物品中的每種組件)而非“整件物品”。
因此,按*新的指南文件解釋,目前,判斷產品是否符合REACH要求,需視產品中每一個物品中的SVHC是否都符合0.1%的限值要求,而非折算到整機后再判斷是否符合要求。如物品中有SVHC超過0.1%,只需做到33條款要求的傳遞信息及7(2)條款中的通報要求,則也是符合REACH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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