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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工17324413130
              公司新聞
              怎么避免貨物在進入海關時被扣留?-電子電器產品出口歐盟
              發布時間: 2023-02-27 21:34 更新時間: 2024-12-2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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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避免貨物在進入海關時被扣留-電子電器產品出口歐盟

              在電子電器產品進出口歐盟時,企業在準備出口前應充分了解目的國(地區)對產品的管控要求,包括進口通關、上市銷售、市場監管、產品售后服務與召回要求,以降低遭遇問題的風險。在開始出口后,企業仍然要不斷地保證產品生產質量符合銷售國家和地區的要求,并在產品發生可能影響合規性的設計變更時(例如更換材料)主動確認是否持續符合要求,必要時向符合性評定機構申請檢驗或產品證書更新。切勿抱著僥幸心理而不去做認證,在被海關抽查或者被歐盟當地市場監督局退回,造成巨大損失后才追悔莫及!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電子電器產品在進入歐盟時,產品需要做哪些檢驗或者認證證書?才符合當地的法規。基礎必備的有:CE-EMC、CE-LVD、ROHS 2.0 、REACH、ERP認證、歐洲代理人、WEEE回收指令.....等認證,

               

              (注:國內第三方實驗室出的CE是沒有有效期的,只有產品結構,設計或是是產品標準更新后才需要重新做。但需要CE證書到需要驗貨出COC證書的國家時,CE的報告機構要求是有效期5年內。公告號機構也有3年有效期,5年有效期證書。當產品在亞馬遜銷售時,還需要做EPR合規認證,德法WEEE、德法包裝法、產品帶電池還需做電池法。

               

              講完歐盟市場電子電器產品準入后,那么電器產品將出口歐洲,如果不能滿足歐盟法律法規會有什么后果?

              如果產品被檢查確認不滿足歐盟的法律法規,

              會產生以下幾種可能的后果:

              ●在產品進人歐盟海關時被扣留;

              ●歐盟市場監督機關從市場上取締該產品;

              ●嚴重情況下,歐盟執法機關依法追究將產品投放市場的個人或公司的法律責任。

               

              (注:歐盟的市場監管制度作為歐盟指令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各成員所在當局執行,以確保在歐盟市場上銷售和使用的產品滿足歐盟法律及其法規要求。為了提高所有成員之間市場監管的合作,歐盟建立了RAPEX。該系統確保所有歐盟國家能分享市場監管中發現的缺陷產品信息。)

               

              本文重點:怎么避免貨物在進入歐盟海關時被扣留?

              產品加貼CE標識,并附有CE符合性聲明以及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技術文檔。

              一個產品帶有CE標識表明該產品符合所有相關指令的要求,可以合法地進人歐盟統一-市場。歐盟成員不能額外設限阻止滿足要求的產品在歐盟市場內自由流通。

               

              認證小知識:

              CE標識涉及的產品范圍

              CE框架下的主要指令、法規有如下19個:

              ●玩具指令TOY 2009/48/EC;

              ●移動式承壓設備指令TPED 2010/35/EU;

              ●建筑產品指令CPR 305/2011/EU;

              ●電磁兼容指令EMCD 2014/30/EU;

              ●非自動衡器指令NAWI 2014/31/EU;

              ●測量儀器指令MID 2014/32/EU;

              ●電梯指令2014/33/EU;

              ●防爆產品指令ATEX 2014/34/EU;

              ●無線設備指令RED 2014/53/EU;

              ●低電壓指令LVD 2014/35/EU;

              ●壓力設備指令PED 2014/68/EU;

              ●醫療器械指令MDD 93/42/EEC;

              ●機械指令MD 2006/42/EC;

              ●個人保護設備指令PPE (EU) 2016/425;

              ●燃氣具法規Regulation (EU) 2016/426 (GAR);

              ●娛樂用船只指令2013/53/EU;

              ●簡單壓力容器指令2014/29/EU;

              ●限用有害物質指令RoHS 201 1/65/EU;

              ●《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REACH (EC) No 190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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