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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工17324413130
              公司新聞
              CNAS-CL01-G004:2023《內部校準要求》已于2023年1月20日正式發布并實施
              發布時間: 2023-02-24 23:41 更新時間: 2025-01-05 20:00


              導讀: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近日發出通知,CNAS-CL01-G004:2023《內部校準要求》已于2023年1月20日正式發布并實施,無過渡期,詳情如下:



              具體內容如下,請見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前 言


              本文件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制定。 

              本文件用以規范申請或已獲CNAS認可的檢測實驗室對測量設備實施的內部校準活動,保證檢測結果的量值溯源有效性。 

              本文件代替CNAS-CL31:2011《內部校準要求》。 

              本次修訂主要基于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認可準則》的變化,對部分內容做了修訂,以與CNAS-CL01:2018的規定相協調,并按CNAS統一要求調整文件編號。


              內部校準要求 


              1 適用范圍 


              1.1 本文件適用于申請或已獲 CNAS 認可的檢測實驗室對其與認可能力相關的測量設備實施的內部校準(實驗室的內部校準能力已獲得校準實驗室認可的,不適用本文件)。 

              1.2 本文件適用于 CNAS 對實施內部校準的檢測實驗室進行的認可活動。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引用而成為本文件的條款。請注意使用引用文件的*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訂)。 

              2.1 CNAS-CL0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2.2 CNAS-CL01-G002《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要求》 

              2.3 CNAS-CL01-G003《測量不確定度的要求》 

              2.4 CNAS-CL01-A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校準領域的應用說明》 

              2.5 CNAS-RL02《能力驗證規則》 


              3 術語和定義  


              3.1 內部校準 在實驗室或其所在組織內部實施的,使用自有的設施和測量標準,校準結果僅用于內部需要,為實現獲認可的檢測活動相關的測量設備的量值溯源而實施的校準。 

              注 1:ISO/IEC 指南99中沒有“內部校準”術語,本文件參照國外認可機構的有關文件給出的該定義; 

              注 2:“內部校準”與“自校準(Self-Calibration)”是不同的術語,“自校準”一般是利用測量設備自帶的校準程序或功能(比如智能儀器的開機自校準程序)或設備廠商提供的沒有溯源證書的標準樣品進行的校準活動,通常情況下,其不是有效的量值溯源活動,但特殊領域另有規定除外。 


              4 內部校準活動的要求 


              4.1 檢測實驗室對使用的與認可能力相關的測量設備實施的內部校準,應滿足 CNAS-CL01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和 CNAS-CL01-A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 校準領域的應用說明》的相關要求。 

              4.2 實驗室的管理體系應覆蓋開展的內部校準活動,并對內部校準活動的范圍建立文件清單。 

              4.3 實施內部校準的人員,應經過相關計量知識、校準技能等必要的培訓、考核合格并持證或經授權。 

              4.4 實驗室實施內部校準的校準環境、設施應滿足校準方法的要求。 

              4.5 實施內部校準應按照校準方法要求配置和使用測量標準(含測量儀器、校準系統或裝置、測量軟件及標準物質等)和輔助設備,其中測量設備的計量溯源性應滿足 CNAS-CL0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第 6.5 條和 CNAS-CL01-G002 《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要求》的規定。 

              4.6 實驗室實施內部校準應優先采用標準方法,當沒有標準方法時,可以使用自編方法、測量設備制造商推薦的方法等非標方法。使用外部非標方法時應轉化為實驗室文件。非標方法使用前應經過確認。 

              注:實驗室制定的校準方法應符合 CNAS-CL01-A025 第 7.1.2.6 條的規定。 

              4.7 實驗室應對全部內部校準的測量結果評定測量不確定度,適用時,應在校準證書中報告測量不確定度。 

              4.8 內部校準的校準證書可以簡化,或不出具校準證書,但校準記錄的內容應符合校準方法和認可準則的要求。 

              4.9 實驗室的質量控制程序、質量監督計劃應覆蓋內部校準活動。


              5 認可要求 


              5.1 初次認可、復評審和擴項評審的要求 

              5.1.1 初次認可、復評審和擴項評審中,申請認可的檢測能力存在內部校準活動時, 實驗室應在申請時在相關設備的溯源方式欄注明,并提交內部校準清單,評審組中 應安排相關校準領域的評審員。現場評審過程中,參照校準能力認可的評審要求實施對全部內部校準能力的評審和確認。 

              5.1.2 實驗室的內部校準能力不符合要求,不予確認時,申請認可的相關檢測項目或參數也不予認可。 

              5.1.3 實驗室存在內部校準活動,但認可申請時未向 CNAS 申報的,現場評審中,評審組不具備對相關內部校準的評審能力時,申請認可的相關檢測項目或參數不予認可。 


              5.2 監督評審的要求 

              監督評審中,應覆蓋內部校準活動,但可以根據相關項目的認可風險,以及其內部校準活動的復雜性、能力驗證活動情況等,確定監督全部或部分內部校準能力。一般情況下,內部校準能力的監督范圍與認可的檢測能力的監督范圍一致。


              5.3 能力驗證的要求 

              5.3.1 實驗室應尋求和參加適當的能力驗證活動以對其實施的內部校準活動進行質量監控,當可能時,這些能力驗證活動應符合 CNAS-RL02《能力驗證規則》的相關要求。 

              5.3.2 實驗室使用內部校準的測量設備進行的檢測項目/參數,當發生能力驗證不滿意時,或 CNAS 對實驗室的內部校準能力產生懷疑時,CNAS 可以要求實驗室參加與其內部校準能力相關的能力驗證計劃或測量審核。 


              6 內部校準能力的性質


              對相關內部校準活動的確認,是 CNAS 對檢測結果的量值溯源有效性評價的需要,但這些內部校準能力不屬于認可范圍。實驗室不得在內部校準活動的校準證書中宣稱獲得 CNAS 認可或使用認可標識,也不得在對外宣傳的認可范圍中包含內部校準能力。



              來源: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聯系方式

              • 電  話:17324413130
              • 檢測工程師:羅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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