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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工17324413130
              公司新聞
              新加坡GHS制度合規要點
              發布時間: 2023-02-21 21:27 更新時間: 2024-12-2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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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險化學品和危險物品危險通報規范

              2008年新加坡在原有標準SS 286:1984《危險物質警告標簽》及CP 98:2003《材料安全數據單的準備和使用》的基礎上頒布了SS 586 《危險化學品和危險物品危險通報規范》,并在2014年對該法規進行了更新,內容上與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制度)第4修訂版及《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TDG制度)第17修訂版保持一致。這也預示著新加坡GHS實施與聯合國法規的接軌。

              新加坡GHS標準體系

              圖片

              新加坡GHS實施時間表

              新加坡自2008年起即工作場所推行GHS。依據《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法》,化學品供應商必須為其危險化學品提供SDS,工作場所的有害物質容器上需加貼安全標簽,具體強制實施日期見下圖。

              危害分類要求

              由于新加坡標準內容上與GHS制度第4修訂版保持一致,而*新的GHS制度已經更新至第8修訂版(點擊查看聯合國GHS第8修訂版系列解讀),因此分類上暫未采納GHS制度中新增的發火氣體、退敏爆炸物和加壓化學品這3項物理危害;除此以外依據積木原則,新加坡標準未采納GHS制度中部分危害較輕的項別,具體如下表所示。

              新加坡未采納的危險類別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新加坡標準中明確對于以下4個危害,如果沒有可用的數據,無需將其細分到子類別:①皮膚腐蝕(H314);②嚴重眼損傷(H318);③呼吸道過敏(H334);④皮膚過敏(H317)

              在危害分類邏輯方面,新加坡基本沿用了GHS制度中的相關規定。然而,在部分健康危害的分類閾值上,新加坡較之聯合國還是稍有差異的,具體差異如下表所示。

              新加坡與聯合國GHS制度閾值差異性對比


              SDS編制要求

              新加坡標準SS 586 第三部分《安全數據單(SDS)的準備》中,對SDS的16個部分作了詳細說明。與GHS制度附件4中的相關規定相比SDS在核心內容的要求上基本保持了一致,然而在某些細節方面,還是有所差異的,具體如下表所示。

              SS 586:2014 Part 3中SDS的特殊要求



              安全標簽要求

              表4  新加坡標簽*小尺寸要求

              針對<125ml的小包裝,可以免除其完整的GHS標簽,標簽要素至少應包含產品信息、標識符和象形圖、其他信息(有關其他信息,請參考SDS)。


              小結

              新加坡并未發布GHS分類清單,然而在應對新加坡GHS時,建議大家依舊可以參考歐盟ECHA、日本GHS-J等其它國家的分類清單。

              在本期解讀中,為大家詳細介紹了新加坡的SS 586標準實施情況,并從危害分類、SDS編制要求、安全標簽編制要求等幾個方面詳細介紹了新加坡SS 586與GHS制度的差異。對于出口化學品至新加坡的企業或相關機構而言,應時刻關注新加坡*新的相關法規政策及標準,進而提前做好合規準備確保貿易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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