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的《GB 18384-2020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將于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本期將對GB 18384-2020新國標中的其余部分進行補充解讀。
1 間接接觸防護要求
1.1絕緣電阻要求
*電動汽車(BEV/HEV/PHEV/FCV)
在*大工作電壓下,直流電路絕緣電阻Ry1不小于100Ω/V,交流電路不小于500Ω/V。
*燃料電池電池電動汽車(FCV)
若交流電路增加有附加防護,則組合電路絕緣電阻Ry1至少滿足100Ω/V 的要求。附加防護方法應至少滿足以下一種要求:
a.至少有兩層絕緣層、遮欄或外殼;
b.或布置在外殼里或遮欄后,且這些外殼或遮欄應能承受不低10kpa(參考GB/T 18488.1-2015.5.2.4對電機控制器外殼的機械強度要求)的壓強,不發生明顯的塑性變形。
1.1.1絕緣電阻測試方法
對含有B級電壓電源的電路按照下圖所示原理圖,連接測試設備,測試點可選擇任一高壓負載的直流電源側,視操作便利性而定。
1、將車輛上電,使整車電力電子開關處于激活狀態,確保電機控制器、DC-DC、空調、轉向電機控制器等高壓接觸器閉合;
2、待示數穩定,V1示數為U1,V2示數為U1’,U1>U1’;
3、閉合K1,待示數穩定,V1示數為U2,V2示數為U2’;計算:
其中,Ri為整車絕緣電阻,r為萬用表內阻,通常為10MΩ,R0為1MΩ的測試電阻。
1.2絕緣電阻監測要求
*絕緣監測功能強制
1、電動汽車必須具備絕緣電阻監測功能,當絕緣阻值低于絕緣電阻的*低要求時,應通過聲、光報警提示駕駛員,例如儀表文字或者圖標顯示、語音提示等;
2、絕緣監測功能的載體形式不限制,可以是獨立的模塊,也可以和其他功能模塊進行集成,例如集成于BMS。
*絕緣監測功能要求
1、車輛在“OK”或“READY”狀態下,絕緣監測功能應開始工作;
2、無論是直流母線正極側與電平臺、直流母線負極側與電平臺還是交直流耦合電路的交流側與電平臺直接的電阻值低于絕緣電阻的*低要求時,絕緣監測功能應均能夠檢測出漏電故障并發出報警提示。
1.2.1絕緣電阻監測測試方法
新標準規定了絕緣監測功能的驗證試驗方法:并入一個可觸發絕緣報警的已知阻值電阻,觀察是否會出現絕緣故障報警。
1、在絕緣電阻測試試驗中,V1側測試電壓讀數較低;
2、在V1側并聯變阻箱,*大電阻≧10MΩ,將其阻值設置為10MΩ;
3、絕緣電阻測試結果為Ri,計算觸發絕緣報警閥值為:
4、例如Ri為1MΩ,UREESS=500V,取報警閥值為499Ω/V。
計算可得:Rx=332.5kΩ;
5、將車輛上電至“OK”或”READY”狀態;
6、將變阻箱阻值從10MΩ逐漸減少至332.5kΩ,并在車內儀表上同步觀察,是否有絕緣電阻低報警顯示;
7、報警可以在變阻箱阻值調小至332.5kΩ之前產生,但若在絕緣阻值調小至332.5kΩ時仍未發出報警,則絕緣電阻監測功能不合格。
- IEC 60598-1:2020新版標準內容簡析 2024-12-27
- UL1973:2022電池新版法規解讀 2024-12-27
- 激光產品EN 50689標準更新解讀詳解 2024-12-27
- GB 4943.1-2022新版標準官方解讀 2024-12-27
- GB 4943.1-2022新版標準解讀 2024-12-27
- GB 9706.1-2020對醫用電氣設備中電池的要求 2024-12-27
聯系方式
- 電 話:17324413130
- 檢測工程師:羅卓文
- 手 機:17324413130